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24〕51号)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清欠办有关要求,我集团积极筹措资金,清偿企业拖欠账款事宜。截止11月,我集团已偿还金额1.98亿元,完成率119.54%,同时50万元以下欠款全部清零,超额完成下达的2025年70%的清欠目标,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下一步,我集团将继续保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的思想,做好清欠“一欠一档”资料归档,寻找更有效的执行措施和清欠途径,杜绝产生“连环欠”现象,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同时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带头解开“连环套”,建立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降低国有企业失信风险,营造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