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3月公司重组以来,供通汇供应链积极响应集团融资战略,以真实贸易为背景,稳步推进大宗贸易业务及融资工作,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多笔业务,具体如下:
一、以鸿钻/通汇公司为主体开展业务:
1.以鸿钻/通汇公司为主体与宁波蔚京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铝锭购销合同,金额11308万元。于2025年6月17日在广发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792万元(其中保证金8094万元,敞口2698万元),并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宁波蔚京商贸有限公司预付货款10792万元。
2. 以鸿钻/通汇公司为主体与重庆世勋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锌锭购销合同,金额12036万元。于2025年6月27日在浦发银行开立国内信用证1500万元(全敞口)。并以国内信用证的方式支付重庆世勋华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货款1500万元。
3. 以通汇公司为主体与宁波蔚京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铝锭购销合同,金额约4130万元。于2025年8月13日在广发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4008万元(其中保证金3006万元,敞口1002万元)。并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宁波蔚京商贸有限公司预付货款4008万元。
二、以景耀公司为主体开展业务:
1. 以景耀公司为主体与重庆鑫弘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锌锭购销合同,金额约1510.4万元。于2025年3月21日在浦发银行开立国内信用证1470万元(全敞口)。并以国内信用证的方式支付重庆鑫弘霖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货款1470万元。
2.以景耀公司为主体与聚万鑫公司签订的铝锭购销合同,金额约12030万元。于2025年6月4日在广发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2000万元(其中保证金9000万元,敞口3000万元)。并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聚万鑫公司预付货款12000万元。
3. 以景耀公司为主体与重庆益安益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铝锭购销合同,金额约1100万元。于2025年6月12日在浦发银行开立国内信用证990万元(其中保证金890.01万元,敞口99.99万元)。并以国内信用证的方式支付重庆益安益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货款990万元。
4.以景耀公司为主体与宁波蔚京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铝锭购销合同,金额约4010.01万元。于 2025年7月23日在广发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4000万元(其中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1000万元)。并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宁波蔚京商贸有限公司预付货款4000万元。
截至目前,各笔业务流程合规,风险可控,有效支持了供应链链条的稳定运营与金融融通。后续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充分利用好银行结算工具,加强银企合作,助力部门及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