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集团监事会洪波主席在集团二会议室主持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及职工监事参加,监事审计办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庆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重庆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要点》《重庆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2021年度高管履职评价》《集团监事履职报告》,同时还组织观看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观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视频。
最后,洪波主席要求:一是全体监事要认真履职,切实发挥好企业监事的职能作用,推动集团改革发展。二是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对监事会的职能定位,认真履职,努力工作,做好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尤其加大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检查、参与。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开展工作。三是认真学习《黔江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黔江府发2020年74号第50条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求企业监事会每月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资金平衡计划、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融资情况、债务情况、投资项目效益情况,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资产出租、重大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对企业财务活动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四是坚持廉洁从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