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鸿庄公司党支部在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鸿庄公司班子成员,全体干部员工参加了会议。集团党群部杨再辉、周志萍受邀参会并作指导。
会议通报了对集团原资金部部长曾师的处分决定及曾师的忏悔书,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忏悔警示录》。鸿庄公司班子成员及党支部支委委员分别围绕曾师违法违纪案例进行了“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交流发言,深刻剖析了曾师受贿案产生的原因,堕落的过程,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举一反三,深刻自省,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工作要求,为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
会议指出,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贯彻,是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兑现“三个确保”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正本清源,扶正祛邪,把正确的思想、优良的作风、良好地导向、正面的典型立起来,唤醒梦中人,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二是要以案为鉴,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集团廉洁从企23条规定,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三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开展好公司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要覆盖到每个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要自主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